大荔对干部违规在企业兼(任)职进行再整顿再清理
近日,大荔县委组织部、县纪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和违规取酬问题的通知》,明确了清理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落实了各单位的职责任务,为做好清理整顿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谋划在前,摸底排查。提前制定了《在职及退(离)休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统计表》《辞去公职或退(离)休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辖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企业兼职(任职)情况统计表》和《按规定经批准在企业兼职仍领取额外利益情况统计表》,内容包括现任(原任)职务、企业名称及兼任职务、兼职时间、领取报酬情况等。对照文件要求和摸排统计内容,对清理范围内的干部进行分类摸排,逐一登记造册,认真做好自查,确保清理工作不走过场。
二是落实为重,从严监督。大荔县要求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清理工作,详细了解每名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认真填写各类统计表,如实反映干部实际情况。对工作不细致、摸排不认真、瞒报、谎报、漏报、纠正不彻底等问题,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鼓励干部相互监督,对违规兼(任)职及违规取酬情况,坚持发现一人、查处一人,坚决杜绝干部在企业兼(任)职现象。
三是学习宣传,规范管理。要求各单位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18号)等文件精神,鼓励干部广泛宣传清理违规兼(任)职和违规取酬的相关政策,教育引导干部进一步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廉洁从政、勤政为民。同时,坚持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零报告”制度,进一步巩固上半年的清理成果,防止出现反弹,杜绝在清理之后出现新的违规兼职。(记者 陈嘉 通讯员 王智勇 王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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