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郭清水被撤职 降为副主任科员
1月22日,记者从安康市纪委获悉,宁陕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郭清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建设办公楼,超标准列支招待费;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违反工作纪律,不按规定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安康市纪委决定给予郭清水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主任科员。(记者 董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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