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人民法院冯村法庭 巡回法庭进乡村 司法为民零距离
(通讯员 魏玉婷)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式,充分发挥巡回审判作用,以实际行动践行为群众办实事,近日,大荔县人民法院冯村法庭在大荔县埝桥镇东埝桥村村委巡回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2013年11月20日余某向张某借款10万元,当日张某给付了余某现金10万元,余某出示了借条一张,约定使用期限为两个月,期满后,经张某多次要求余某偿还借款,余某仅偿还了3000元,剩余借款至今未能偿还,故张某一纸诉状将余某告至法院。因余某经法院传票传唤未到庭,该案依法缺席审理,在法院与余某的通话录音中,余某对借款事实认可,并称其向张某偿还了4000元。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一系列环节,庭审活动顺利完成。最终法院判决:余某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偿还张某剩余借款97000元。
每一次的巡回审判不仅是一场庭审活动,更是一次生动的普法课堂。近年来,农村各类矛盾纠纷数量不断增加,大荔法院开展巡回审判,以巡回办案为依托,深入田间地头、村民院落,实地调查、就地开庭、宣传法律知识,以“接地气”的方式开庭审案,既彰显了法庭威严,又化解了矛盾,更能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感受司法,提高法治观念维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