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县 大荔县启动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作
会上学习了《陕西省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和《渭南市生态环境局潼关分局关于做好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与参会企事业单位就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作进行了现场交流。
会议要求,各企事业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局相关股室要深刻认识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重要性,严格对照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指标要求,认真核查行政执法信息、司法信息、社会责任信息等主要内容,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地对参评企事业单位进行信用评价。同时,积极宣传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作,调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引导企事业单位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有效促进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确保评价工作有序开展。
又讯(通讯员 崔 茹)11月2日,市生态环境局大荔分局组织召开大荔县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动员会,对生态环境信用评价有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该局相关负责人、相关股室单位负责人和31家环境监管重点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陕西省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大荔县《关于做好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同时,对相关政策文件进行现场答疑,并就下阶段如何开展评价工作进行详细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各相关企业要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参与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要切实担负起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主体责任,认真研究、及时破解重点难点问题;要建立企业信息录入工作机制,确保企业申报材料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要指定专人负责,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各项评价落到实处。市生态环境局大荔分局相关股室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握工作流程,主动加强协调配合,按照要求和时限认真做好信息收集、资料审核、综合评定等工作。同时要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调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有效促进生态环境治理,确保大荔县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