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人大常委会开展《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执法检查
(特约记者:师展)4月12日,长安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先后来到韦曲街道动物卫生监督所、长安广场、西钞沁园小区、犬只收容所,对《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在长安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姚小强参加执法检查。
每到一处,检查组一行通过实地查看、翻阅资料、听取汇报等形式,详细了解《条例》宣传普及、限制养犬协调机制联动、犬只的检疫免疫和无害化处理、人患狂犬病疫情的防控、对犬类经营活动的登记注册和监管等八项工作开展情况。
座谈中,公安长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城市管理局,分别结合各自工作职能,汇报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下一步意见建议。与会人员对《条例》在长安区贯彻实施情况给予肯定,并从加大《条例》宣传学习、发挥好涉犬案例以案说法教育警示作用、规范群众依法安全文明养犬行为、狠抓流浪犬收容工作、强化经费保障等方面,就更好地贯彻执行《条例》,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
检查组要求,一是要加强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普法宣传工作,力争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开展涉犬典型案例以案说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群众依法、安全、文明养犬。
二是要提高管理水平。公安长安分局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明确主体责任,统筹各方力量,形成联动协同机制,从源头上加强养犬管理,加大行业管理排查和整治力度,力争达到全区养犬管理工作“四个百分百、三个没有、二个基本解决、一个明显减少”的工作目标。
三是要加大执法力度。公安长安分局牵头抓总,各职能部门联动执法,形成工作合力,开展集中整治执法活动,特别是加大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公共场所养犬行为的专项整治力度,及时查处不规范养犬行为,提高群众依法文明养犬意识,营造一个依法、文明养犬的社会氛围。(信息来源:今朝长安)